中共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四次全會1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公報透露,將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列入領導干部必須報告的個人情況,認真解決一批涉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
國土資源部日前下發(fā)《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確保已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能夠及時形成供地條件,保障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用地的供應。同時,要求各地全面清理
一位知情人士對CBN記者透露,目前國土部層面已經形成了對于商品房用地閑置進行分類處理的意見:清理自2007年1月1日后的商品房用地開發(fā)情況,對確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促進開發(fā);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昨天結束了為期兩周的意見征求。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了解到,市民對“辦法”提出意見最多的內容為“政策性住房應適當調低首期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對此,市
國發(fā)[1980]20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和中共中央中發(fā)(1980)14號文件批轉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黨組《關于中外合營企業(yè)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精神,對中外合資企業(yè)建
針對開發(fā)商利用囤地、捂盤謀求地價、房價上漲的做法,國土資源部再次發(fā)文要求嚴查。根據國土資源部剛剛下發(fā)《關于嚴格建設用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和摸清閑置土地情況,及時制訂批而
我國解決低收入困難群體住房問題的時間表逐漸清晰。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近日在接受中央電視臺采訪時表示,對于住有所居的理解,首先是從現在算起的三五年內,要把這些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解決
在新地王頻出、老地王“曬太陽”的背景下,國土資源部連續(xù)發(fā)文向社會傳達出嚴懲開發(fā)商囤地的決心,意在規(guī)范項目用地管理、避免資源閑置、調整供需關系,進而平抑地價和房價。 新一輪嚴厲打擊囤地行為的土地調控
國土資源部表示,通過進一步建立健全動態(tài)巡查、舉報等制度,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fā)現、早制止、早處置,及時糾正和查處以預審代審批、通過辦理臨時用地方式變相開工建設等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批少占多等違法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