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邀請我來與知名法學家一起討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問題。這個改革我以前曾參與過,經(jīng)濟學界我比較早提出這個問題。過去幾年比較失望,原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已經(jīng)廢除的一些審批,后來改頭換面,全部恢復了。李克強上去后又發(fā)起新的一輪改革,決心很大,效果如何我們拭目以待,聽其言、觀其行。
審批制改革事關法治社會的建設
第一個問題,我們需要從法治社會建設的角度看待審批制改革?,F(xiàn)在,中國建設法治社會,大家已經(jīng)形成了共識,但有幾個問題與今天討論的審批制度改革有關,認識上可能不一定很清楚。沒有審批制改革,就不可能有法治社會。
第一,怎么防止人定法對天理(自然法)的違反?一講到法治,很多人理解就是“有法可依、違法必究”,以為這就是法治。我覺得這只講到法治的后一部分,法治的前一部分是法律本身必須符合天理?!碧炖怼笆侵袊鴤鹘y(tǒng)的說法,在西方叫“自然法”。也就是說,法律本身背后有一個最高原則,這個原則不能違反,如果違反了這個原則就不能叫法治,這點非常重要。現(xiàn)在包括行政審批制度,很多東西是用法律來規(guī)范,但如果這個法律與天理不符、與自然法的精神不符,這樣的法治充其量只是秦始皇的那種“法制”,不是我們現(xiàn)在講的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用過去的概念,就是“刀制”,不是“水治”。有關這個問題我上個月在合肥有一個演講,專門討論人定法違反天理的問題?,F(xiàn)在有不少法律和司法審判是違反天理的,包括非法集資罪,還有最近審判的夏俊峰案。現(xiàn)在的審批制,政府權力都會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這非常糟糕,但“冠冕堂皇”,說這就是“法治”。政府制定的法律本身,并不能為政府的審批權提供正當性,這是我們必須記住的一點。現(xiàn)在說我們是“法治國家”,說的人沒有一個人臉紅,這很奇怪。我們好意思說我們是法治國家?
第二,怎么防止公權對私權的侵害?今天是一個公法論壇,我不是法理學家,但我想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哪些權利本來是屬于個人的,哪些權力是屬于政府的?政府擁有的權力是公權,但公權本身的存在是為了私權,如果公權不能保護私權,那公權毫無價值,要公權干什么?我們的情況是,公權不僅不保護私權,反而把私權給公權化了,也就是把很多本該屬于個人的權利收歸于政府?!八綑喙珯嗷?,這是審批制、許可制的一個基本特點,它剝奪了本來屬于個人的基本權利,然后將其變成政府的權力,再由政府通過各種審批辦法授權某些人,這樣,通過審判制這個中間環(huán)節(jié)把公民的基本“權利”轉變成少數(shù)人的“特權”,由此引起了嚴重的腐敗和尋租行為。
談到腐敗問題,有必要區(qū)分兩種不同類型的腐敗。一類是與私權的贖買相關的腐敗,也就是說,一部分私權被公權化后,本來我有權利做的事情,現(xiàn)在政府不讓我做,我只有通過賄賂政府官員,才能贖回這個權利。這種賄賂類似交給綁架者的“贖金”。另外一類腐敗是公權本身的腐敗,比如司法不公,通過賄賂的方式得到對自己有利的判決等,這是公權本身的濫用。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很多腐敗是私權被公有化后,再去贖買私權的過程,所以腐敗過程與經(jīng)濟增長變成了共存的現(xiàn)象。當時如果不用這個方式贖買回私權,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私有企業(yè)都做不起來,中國經(jīng)濟沒法發(fā)展?,F(xiàn)在的腐敗,更多轉向了對公權本身的濫用,包括買官賣官、司法不公等。這樣的腐敗不僅是不正義、不道德的,而且也嚴重傷害經(jīng)濟效率。
第三,怎么防止刑法對民法的入侵。刑法和民法是有分工的,人類的很多事情是通過民法和基本的社會規(guī)范解決的,包括中國傳統(tǒng)上講的“禮”。我們中國刑法侵入民法是很嚴重的問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最近高法和高檢有關誹謗罪的司法解釋,這一司法解釋既有刑法入侵民法的問題,又有刑法程序的濫用。本來,比如你誣陷我或者誹謗我,我可以去告你,嚴重的可以變成刑事問題,但以自訴為主。中國的實際情況是,普通人被誹謗,民事不給你解決,普通人去報案,警察局首先問你是否為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如果不是就很難立案,即使立案也未必給你調查,所以司法上有特權。但現(xiàn)在,如果你對官員說三道四,很可能就全變成了刑事犯罪。審批制的有些東西實際上是刑法對民法的入侵。像融資方面的事情,本來融資是一種個人權利,融資合同的糾紛是民事問題,你投資我了,我違約了,還不上你的錢,是民事問題,你告我就是了。即使受騙,一般性受騙也是民事問題。但我們通過一個“非法集資罪”,把融資中的民事問題,變成了刑事問題,又總是把它與“詐騙”聯(lián)在一起。民間集資,一旦資金還不上,就變成了“集資詐騙罪”,如此掩蓋了很多本屬于民事的問題,不僅給資金的流動設置了許多障礙,也給一些機會主義行為提供了方便。
第四,如何防止法律對社會規(guī)范的入侵,對道德的傷害?與法律相比,社會規(guī)范和道德規(guī)則具有更大的靈活性,這種靈活性對社會和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社會生活錯綜復雜,在特殊情況下甚至允許人們違反正常情況下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我們國家現(xiàn)在有一種不好的傾向,就是試圖用法律去規(guī)范本來應該由社會規(guī)范和道德管轄的行為。比如說,前一段時間全國人大將兒女回家看父母的要求寫入法律,我個人認為這是一種對人類感情的褻瀆,有了這樣的法律,似乎人們孝敬父母是為了不受法律的懲罰,老年人只有感謝政府了,這是非常不好的。審批制的一些邏輯也與此類似,我們后面會講到。
第五,如何防止行政對司法的侵害?行政權對司法權的侵害,是我們現(xiàn)行制度的一個基本特征。在這樣的制度下,司法沒有真正的獨立性,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公正,我們剛才講的好多問題—包括公權侵害私權的問題,就一定會出現(xiàn)?!笆虑皩徟碧娲笆潞髮徟小?,在許多情況下實際上是行政權對司法權的侵害。
這是我講的第一個問題,建設法治社會面臨的挑戰(zhàn),這些挑戰(zhàn)與我們討論的行政審批制度密切相關。
行政審批制的歷史
第二個問題,我想簡單回顧一下行政審批制度的歷史。剛才應老師已經(jīng)講了近代審批制出現(xiàn)的一部分歷史,但就我所知,行政審批的歷史、許可制的歷史比這些要早得多,它最早不是出現(xiàn)于后資本主義時代,而是出現(xiàn)于前資本主義。西方早期的重商主義時代是審批制最泛濫的時代,做什么都要政府批準,都要國王授權。比如,法國大革命之前,法國政府對農民地里種什么莊稼、使用什么技術,都有嚴格規(guī)定。法國政府工商業(yè)活動的限制就更多。事實上,除非得到國王的批準,否則一切都是被禁止的,違者會受到嚴厲懲罰。在17世紀后半葉路易十四時代,法國政府一次就處決了16000多個企業(yè)家,他們的唯一罪狀是進口和制造了棉紡織品,違反了當時的財政部長Jean-BaptisteColbert制定的產業(yè)和貿易政策。
大致來說,1850年代之前,無論美國、英國、法國,成立公司都是特權,不是權利。如你要成立一個公司,要得到國王、國會的授權,也就是說每一個公司都是特許的。比如東印度公司,無論是英國的還是荷蘭的,都有一個授權的期限。美國第一國民銀行、第二國民銀行的成立,都要得到議會的授權。1850年左右,這幾個國家相繼廢除了公司的特許制,轉向了注冊制,即注冊公司變成一種私人權利,任何人都有權成立公司,只要注冊備案就行了,至于以后行為是否違反法律是法院要處理的問題,不像以前成立一個公司要經(jīng)過國王或議會的批準才行。這當然是人們長期斗爭的結果。
我的意思是說,審批制并不是資本主義發(fā)達之后為了醫(yī)治所謂的“市場失靈”才出現(xiàn)的,特許制在西方歷史上比私權利要早。前資本主義西方國家的審批制非常泛濫、非常嚴重,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過程其實就是好多特權、特許壟斷被廢除的過程。20世紀30年代,尤其是經(jīng)濟大蕭條后,西方國家政府確實又設立了一些審批,但跟歷史上的審批相比,是小巫見大巫,跟我們這個國家現(xiàn)在的情況也不可同日而語。
就中國而言,特許權出現(xiàn)的也很早,有2000多年的歷史了,漢武帝之前,經(jīng)濟活動還是比較自由的,漢武帝之后,一些重要的經(jīng)濟活動或者被政府專營,或者要得到政府的特許。從特許、特權到現(xiàn)在的審批制是一脈相承的,特許不是計劃經(jīng)濟的特色,也不一定是社會主義的特色。當然在計劃經(jīng)濟下,幾乎所有東西都變成政府的權力,這就是我剛才講的,計劃經(jīng)濟下沒有私權,所有私權都被公有化,都變成政府的權力。我們找工作、賣任何一個東西都要得到政府的批準,甚至出一趟門,也要有單位開一個證明才可以出得去,否則出不去,走到了一個非常極端的地步。
改革開放以后,一方面政府在放權,但另一方面很多權利是通過賄賂的形式贖買回去的。比如一個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要買原材料,如鋼鐵、水泥之類的東西,都不可以。企業(yè)家怎么做?通過賄賂的方式。還有一個是戴“紅帽子”的方式:想辦一個私營企業(yè)不能辦,就掛在政府的名下。這在本質上是一樣的。90年代要摘“紅帽子”時出現(xiàn)了很多產權和權利的爭論:這個企業(yè)究竟屬于誰的?法律上屬于政府或者一個所謂的“主管部門”、“掛靠單位”,事實上是個人投資成立的,這就引起了一系列的問題。有的地方政府官員開明一點還好辦,不開明的話,大量私人資產就被政府拿去了。即使改制后明確了產權屬于你個人的,但如果有人指控你侵吞了公家的資產,你就可能得坐牢了。
十多年前我提出廢除審批制的問題。2000年2月,我在“中國發(fā)展高層論壇”上的發(fā)言中說到,如果審批制廢除的話,中國的GDP可以多出30%,腐敗可以降低50%。腐敗降低50%我覺得有點低估,審批制真正廢除的話,腐敗減少80%都有可能,因為腐敗沒有根基了。我的這個發(fā)言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反響,接著中國加入WTO要與國際接軌,然后有短暫的審批制改革,國務院成立了個審批制改革辦公室,有專家學者參與,鬧得轟轟烈烈。但過去的十年里,隨著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停滯,很多行政審批又以各種形式恢復,尤其是以2006年的宏觀調控為開端,政府在“宏觀控制”和“產業(yè)政策”的名義下把很多原來放出的權力又收回來了,廢除的審批又恢復起來,包括私人企業(yè)的投資都需得到發(fā)改委的許可,國務院出臺的關于鼓勵民營企業(yè)發(fā)展的36條只能是一紙空文。
審批制出現(xiàn)的真正原因
第三個問題,為什么存在特許、審批制度?2011年時我講過這樣一個觀點:人類犯的所有錯誤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無知,第二個是無恥?!盁o知”是指我們的知識有限,想做好事但不知道怎么做,或者說自以為是,結果干了很多蠢事、壞事?!盁o恥”是指出于自身的私利明知故犯,損害別人的利益。審批制、特許制在中國達到這樣的程度,究其原因,既有無知的一面,也有無恥的一面。而且早期“無知”居多,現(xiàn)在“無恥”居多。
早期實行計劃經(jīng)濟,主要是因為無知。我們認為市場市場是盲目的,一旦放開任其自發(fā)運行的話,就會引起秩序混亂,就會引起金融危機與經(jīng)濟危機;并且,我們以為中央計劃當局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可以比市場達到更好的效用。比如以產業(yè)進入為例,我們認為自由競爭一定會導致重復建設、產能過剩,而計劃當局知道最優(yōu)的企業(yè)規(guī)模和一個行業(yè)中的最優(yōu)企業(yè)數(shù)量,可以避免市場的無效率和資源浪費?,F(xiàn)在看來這確實高估了政府的能力?,F(xiàn)在的產業(yè)政策也反映了這樣的無知。我們認為市場上的人很盲目,缺乏宏觀概念,只有政府是有意識的、有預見性的。事實恰恰相反。市場上企業(yè)家更有積極性預測未來,因為預測失敗了就徹底完蛋了;政府官員雖然也可以搞預測,但一來他們缺乏企業(yè)家那樣的對未來的判斷力,二來他們也沒有好的積極性做出相對正確的預測。坐在政府辦公室里的人怎么可能比在市場一線的企業(yè)家更清楚未來哪個產業(yè)是更有前途、最值得發(fā)展?更何況,企業(yè)家預測失敗了就得破產,而政府官員預測失敗了,即使國家破產了,他們自己也不會破產,說不定在國家破產中他們自己變成富人,已經(jīng)移民了。所以“無知”仍然是審批制產生的重要原因。
另外一個原因是“無恥”。許多審批之所以出現(xiàn),并不是政府官員天真地以為他們無所不知,而是因為他們想獲得控制別人的權力,想獲得權力尋租的機會。道理很簡單,一條大路如果誰都可以自由通行,我就沒有辦法收費,所以我得拉一根繩子,建個收費站,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這一幫人拉一根繩子,50米外另一幫人又拉一根繩子,所以我們的審批越來越多,做一個項目要蓋幾百個紅章。這就是一種無恥,想利用公權力設租來養(yǎng)肥自己。如果說上個世紀50年代搞審批或者計劃經(jīng)濟,無知因素居多,現(xiàn)在搞好多審批主要不是因為無知,而是因為無恥了。當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總是打著“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旗號。
這就回到經(jīng)濟學上的一個基本假設:所有決策者都是活生生的人,只有個人才有能力做決策。所謂“國家決策”、“政府決策”,都只是一個虛構。國家是由人組成的,政府是由人管理的,離開個人,就沒有國家,也沒有政府。國家決策、政府決策,本質上都是個人的決策,只是這些做決策的個人面臨一些特殊的約束而已。但由于“無知”,“國家”、“政府”在普通人心目中有一些神圣性,只要打著“國家”、“政府”的旗號,決策者就似乎變得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而且大公無私。這完全是一種錯覺!不存在這樣的事情。管理國家的人,管理政府的人,和普通人一樣,有七情六欲,有自己的情感、私利、無知,他們同樣會犯錯誤。所以我們要從根本上認識到審批制、特許制的危害,應該記住這一點。有一種流行的觀點認為,有些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產業(yè),只能由國家做,不能由私人做。那我們就問一下:誰在管理這個國家?還是私人!不論他們名義上被稱為國王,還是叫總統(tǒng)、主席、總理,他們都不是上帝!那我就奇怪了,私人都有能力管這么大的一個國家和政府,反倒管不了一個產業(yè)、一個企業(yè)?所以說,流行的觀點本身是自相矛盾的。如果有上帝管理這個國家和政府,我們人類不如他,我們只好認輸了。但現(xiàn)在不是這樣,管理國家的也是私人,我們沒有辦法保證管國家的人比管私人企業(yè)的人更聰明,更大公無私。
很多人說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時,他腦子里裝的實際上是他自己的私利,根本不是什么國家利益,他自己也明白這不過是一個幌子而已。比如最近兩高新的司法解釋以后,一些地方政府官員抓網(wǎng)上謠言傳播者,他們打著“維護社會秩序”旗號,其實是謀取私利,也就是消滅給自己提意見甚至曝光自己腐敗行為的人。你老就在網(wǎng)上批我,我恨死了,但那時沒有好的依據(jù),現(xiàn)在有依據(jù)了馬上把你抓起來。這完全是無恥導致的行為。
人類由于無知和無恥犯的錯誤,我們經(jīng)濟學家有沒有責任?當然有,而且很大。因為,經(jīng)濟學家的“市場失靈”論為政府管制提供了錯誤的理論基礎。經(jīng)濟學教科書上有關市場的理論不完善,甚至很多是錯的。人們把市場理論的失敗當成市場本身的失敗,然后就提出各種拯救市場的政策措施。這就類似你給一個姑娘畫像,這個姑娘本來長得很漂亮,但畫家水平有限,把她畫得很丑,但人們不再看姑娘本人,就拿著這幅拙劣的畫評頭論足,說這姑娘鼻子太大、眼睛太小、嘴唇太厚,然后就把人放在手術臺上給她整容,而每次整容的結果都變成進一步整容的理由,最后把她整得越來越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政府管制實際上就是給市場整容:你很丑,只有我才能讓你變得漂亮起來!
這就是經(jīng)濟理論對經(jīng)濟政策的影響。時間關系不能多講,但我想經(jīng)濟學家自身要反思。比如說,現(xiàn)在政府反壟斷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在教科書上的“新古典市場模型”上,但基于這個模型的反壟斷的理論基礎都是錯的,因為它把壟斷和競爭的概念都搞錯了。經(jīng)濟學上教科書衡量市場競爭程度的主要指標是行業(yè)中企業(yè)的數(shù)量:企業(yè)數(shù)量越多說明競爭越強;完全競爭是有無窮多個企業(yè);只有一個企業(yè)是完全壟斷;有兩三個企業(yè)是寡頭競爭。這跟真實市場的競爭不一樣。真實市場的競爭是政府沒有使用強制的暴力限制市場準入,誰都有權自由進入任何產業(yè)。在這樣的市場上,競爭就是以較低的成本提供優(yōu)質的產品和服務,就是“與眾不同”。即使一個企業(yè)獲得了很大的市場份額,也面臨著潛在進入者的威脅,也要不斷創(chuàng)新,否則一定完蛋。大家知道,按照教科書上的定義,百度在搜索市場上夠“壟斷”吧?但它敢高枕無憂嗎?不敢!360敢挑戰(zhàn)它,現(xiàn)在騰訊收購了搜狗又在挑戰(zhàn)它。它還是膽戰(zhàn)心驚,必須不斷創(chuàng)新。所以說,只要進入是自由的,即使實際上只有一個企業(yè)主導市場,也不能叫壟斷。反之,如果政府特許一部分人能做,不允許其他人做,即使一百家企業(yè)、一千家企業(yè)分享市場,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競爭。如中國的大學教育,有3000多所大學也不是真正的競爭,真正的競爭是辦大學是自由的,學位是自己的,而非教育部的,這才是真正的競爭。由于經(jīng)濟學本身的錯誤,導致了政府制定出一整套的規(guī)定來,美名其曰是“反壟斷”,實際上是反競爭?,F(xiàn)實中,所謂的“反壟斷”的措施,又很容易變成了官員尋租的手段。
所以說,經(jīng)濟學本身的錯誤增加了人類的無知。盡管經(jīng)濟學家也揭露了管制背后的很多無恥,但理論不足或者錯誤也為錯誤的管制措施提供了借口。所以我們看到,盡管現(xiàn)在的政府官員學歷很高,甚至有了系統(tǒng)的經(jīng)濟學知識訓練,他們仍然不斷地推出許多錯誤的管制措施,并用經(jīng)濟學理論為其背書。最近在反壟斷的名義下政府又加大了對市場的介入和干預,今天罰這個企業(yè),明天罰那個企業(yè),似乎沒有政府的處罰,消費者就受剝削了。這是非常危險的信號。我們必須警惕借反壟斷名義實施的對市場機制的行政干預。有些所謂的反壟斷措施完全是勞民傷財。如企業(yè)并購要商務部審批,他們告訴我其實企業(yè)不要害怕,過去幾年的案例,98%的并購申請都批準了。這不是勞民傷財嗎?一百家來申請,只有兩家沒被你批準,但這一百家申請者要花多少成本啊?這些成本的相當一部分會提高銷售價格轉移到消費者頭上,而政府美名其曰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如果我們真的為消費者著想,真正需要反的是由政府施加的壟斷,也就是政府對市場準入的人為限制。
這是我要講第三點,審批制的真正原因:無知和無恥。有些管制始于無知,最后變成無恥了,因為權力一拿到手后發(fā)現(xiàn)這么好,即使之后知道它本身是壞的也不愿放棄。還有很多的無恥是以無知的面目出現(xiàn),無知也不承認是無知。或者,以無恥掩蓋無知,如原來因為無知而投資的項目,后來發(fā)現(xiàn)錯了,為了保面子,就繼續(xù)增加投資掩蓋過去的決策失誤,或者以行政手段限制競爭者的進入。這就是行政審批泛濫的原因。
只有放松管制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場秩序
第四個問題,管制、審批制與聲譽機制的關系。我們不要低估市場上聲譽機制對人的行為的約束。人們的合作行為很大程度上來自對聲譽的考慮。
但在今天的中國社會上,聲譽機制的作用確實有限。原因在什么地方?就在于政府的過度干預,私有財產沒有得到有效保護,人們沒有安全感,所以所有人追求短期利益,能撈一把就撈一把,沒人考慮長遠。沒人考慮長遠,市場秩序如何建立得起來?如果認識到這一點,政府真正要做的是完善私有產權的保護。為此,必須建立憲政體制。憲政的核心是約束政府,防止政府的公權侵害私權。這個問題解決后,市場自然會發(fā)展出一整套的中介機構、大公司,秩序就形成了。
大公司對建立和維持市場秩序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大公司背后有數(shù)十個、數(shù)千個、數(shù)萬個小公司,大公司對其背后的小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比如汽車制造商有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供應商等等,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生產的零部件質量有問題,消費者都可以問責于汽車廠家,汽車廠家必須承擔責任。市場秩序就是這樣建立起來的,不是靠政府決定誰能生產汽車誰不能生產汽車,不是靠審批建立起來的。睜開眼睛看看基本的現(xiàn)實,縱向看歷史,橫向看國際比較,哪個國家審批制多,哪個國家市場秩序就最混亂,哪個國家坑蒙拐騙就最多。比較中國和美國,你的市場秩序混亂是因為你管得比他少?不是!顯然是你管得比他多。你管得一多,做什么都要政府審批,我跟政府搞好關系就可以拿到許可,拿到資源,就可以賺錢了,討好政府就行了,干嘛要討好消費者?
在市場秩序形成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有耐心,不要市場一出點問題就用政府手段,如辛亥革命之后,出了一點小問題大家就認為徹底失敗了,于是就病急亂投醫(yī),結果就變成現(xiàn)在這樣。人們形成穩(wěn)定的預期是需要時間的。我很早之前就舉過這樣一個例子:我在農村時,生產隊里的樹老長不好,為什么長不好?因為是集體的,大家偷著砍、放羊啃。農民還是比較實用主義的,覺得下去不行,就決定把樹分給個人。奇怪的是,頭天宣布分給個人,第二天好多人就把分給自家的小樹砍了,拿回去當柴燒。隊干部覺得這樣也不行,趁還沒砍完之前趕快再收歸集體所有。但過幾年還不行,只好又分,分了又砍,如此惡性循環(huán)。為什么農民把分給自己的小樹砍了當柴燒,而不是等小樹長成大樹賣更多的錢?因為他有一個預期:我不砍的話你就會收回去。所以,在你沒收回去的時候就先砍了。結果還真被收回了,驗證了他的預期,那些沒有趁早砍的人就后悔了。正確的做法是,忍受一點眼前的混亂,隨著時間的推移,沒有砍的人就會發(fā)財,砍樹的人就會后悔,預期建立起來了,人們就會開始栽樹了。在市場秩序形成的過程中可能有類似的問題,某一領域放開短期內可能會帶來更大的混亂,如果一有點混亂就重新實施管制,就會陷入管制的陷阱,形成惡性循環(huán),市場秩序永遠不可能形成。政府管制消滅了市場當中最重要的維持市場秩序的機制,就是每個人、每個企業(yè)對自己名聲的考慮、對自己長遠利益的考慮。過度管制下,企業(yè)只考慮眼前不考慮長遠,所有人只考慮討好上級,不考慮討好市場和消費者,所以結果一定是壞的。
審批制損害社會道德
最后一點,我們討論行政審批制度時,不要忘了它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經(jīng)濟效率問題,還是一個道德問題。審批制、特許制給我們這個國家、社會道德秩序帶來很大的傷害,這個傷害遠遠超過對經(jīng)濟的傷害。有了審批就有特權,一有特權企業(yè)家就覺得競爭不公平,企業(yè)家覺得競爭不公平時讓他在市場上有誠實的表現(xiàn)就很難了。政府官員利用審批的權力大把大把撈錢時,讓老百姓講道德就不容易了。所以現(xiàn)在討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應該放在更高的角度來看,它關系到中國未來社會道德體系的建立。審批制再這么下去,中國社會只能是越來越墮落,誰都不相信誰,誰都想騙人。
有些人說你們宣傳西方的普世價值,但如果不講普世價值還是人類嗎?中國人也是人,不能說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叫人,一種叫中國人。更何況,最早提出自由市場理念的不是200多年前的蘇格蘭人亞當·斯密,而是2000多年前的中國人司馬遷。翻翻司馬遷的《史記·貨殖列傳》,第一段就講得很清楚,“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后來又說到:“待農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寧有政教發(fā)征期會哉?”我們國家現(xiàn)在是完全倒過來的,司馬遷講的最下策我們現(xiàn)在是最上策,司馬遷講的最上策我們是最下策。首先是壟斷、特許,只準國有企業(yè)做,不準民營企業(yè)做。不光是特許,而且是排他性的,特許是有幾個名額還可以申請,但現(xiàn)在中國不能。允許民間做的也要經(jīng)過名目繁多的審批,受到各種各樣的管制,就是司馬遷講的倒數(shù)第四個東西“整齊之”。政府管了又沒有管好就批評別人,甚至說企業(yè)家沒有道德的血液,也就是司馬遷講的“教誨之”。實在管不了的雞頭狗腦的事才讓你順其自然地去做。司馬遷之前、漢武帝之前,中國社會的管制沒有那么多,沒那么繁瑣,漢武帝之后政府大大增加了對所有資源控的制、產業(yè)的控制、價格的控制。如果漢武帝之前被管得那么多的話,司馬遷不就寫不出《貨殖列傳》了,司馬遷一口氣為30多位企業(yè)家立傳,里面有各種生意人,煉鐵的、做小買賣的,當然還有盜墓的。我們看中國的歷史,今天要從市場秩序的形成、法治社會的建設的角度看審批制的弊端,看看我們應該怎么去改革才對。
附:提問
提問:老師您好,我是中科院的,是來旁聽的。今天見到張維迎教授非常激動,我提兩個問題:第一,國家改革有很多方面,行政審批制度是一方面,從2003年還是到現(xiàn)在,各個方面的改革是不是積累了很多問題導致現(xiàn)在非常不好改,曾經(jīng)可能是好改的,經(jīng)過十年可能不好改了,這是真的嗎?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我回老家時,發(fā)現(xiàn)地方黨政官員心里沒有法律意識,他們心里的權威不是法,而是某個領導某個個人,這是很難改變,我不知道能不能改變。比如河南有一個周口墳平事件,特別受關注,曾經(jīng)國務院發(fā)布一個文件說取消行政強制,可在記者訪問地方管時,地方官員說沒關系,這個權力在行政部門取消,還在法院,法院也是我們的,沒關系,我們想鏟照樣可以鏟,法院的強制許可,打個招呼就可以了。我說這個東西混在一起就很難了,每個人心里不敬畏法律才是問題?
張維迎:第一問題,是的,過去十年體制改革全在倒退,最重要的是改革精神沒有,改革只是一種口號,這是現(xiàn)在政府官員的心態(tài),大部分是這樣的。80年代、90年代完全不一樣,那時候一些官員認為改革是一種使命,現(xiàn)在認為改革是一種工作,布置下來才有可能去做。地方官員更感興趣的都不在改革,而在于項目,在投資。他們搞投資的積極性很大,因為搞投資有政績工程,而且搞投資也是腐敗的重要渠道,沒有投資腐敗就不容易。政府投資,動輒數(shù)十億、百億,甚至數(shù)千億,是重要的腐敗源。
第二個問題,看審批制改革必須從大的法治建設角度看,你剛才講地方政府沒有法律觀念,我覺得僅僅靠宣傳可能很難奏效。不過我相信一點,人是有尊嚴的,給他獨立性后就會按照尊嚴去行動,包括法律,司法獨立了,法官就有了尊嚴,我既然是法官,干嘛非要聽你的呢?但現(xiàn)在不行,我的帽子在你手里,我只能聽你的。如果司法不獨立,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宣傳當然有意義,但最重要的是體制上解決問題,包括現(xiàn)在遇到的很多匪夷所思的事,律師相對有一點骨氣,敢說一兩句話;而法官,這么多年來,如重慶事件都沒有一個法官辭職,這本身就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因為關系到自己的烏紗帽;教授有一定的獨立性就敢說。行政審批改革也是這樣。余暉老師剛才也談到,說發(fā)改委搞了一個部級聯(lián)席會議,我看著蠻可笑,30幾個部的副部長搞成一個聯(lián)席會議,由發(fā)改委主任當主席,跟國務院副總理開聯(lián)席會議不是一樣的嗎?有任何意義嗎?不過他們可以以這個方式堵住好多人的嘴:我已經(jīng)有了一個改革的部際聯(lián)席會議,就沒有必須再成立一個獨立的改革委員會了!結果更糟糕,至多它的效果不會比沒有這個機構好到哪里去。
關注邯鄲規(guī)劃發(fā)展
每日推送樓市快訊
匯集本地熱點資訊
視頻展示城市發(fā)展
記錄邯鄲樓市百態(tài)
抖音搜邯鄲戀家網(wǎng)
無需安裝,掃一掃
掌握樓市一手資訊
便利查看 快捷分享
在線咨詢 解疑答惑
獲取樓盤 獨家優(yōu)惠
為您買房 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