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煤價上漲,蘭州市供熱價格上漲近50%;今年煤價大幅“跳水”,供熱價格卻依舊保持去年的高價。為此,蘭州市民洪維向物價局提交了一份《關于請求召開蘭州燃煤供熱價格“降價聽證會”的申請》。(本報25日4版)
不出意料,對于洪維的申請,蘭州物價局明確答復今年燃煤供熱價格不調整,所以也沒有必要進行價格聽證。
之所以說是“不出意料”,是因為如今各地各種涉及價格調整的聽證會,幾乎都是“聽漲會”,“降價聽證會”,只是民眾的一廂情愿。
盡管“降價聽證會”只是民眾的一種奢望,其背后的公共利益訴求卻不能被漠視。
一方面,它反映了公眾對于壟斷價格的擔憂。對我國北方居民來說,冬季供暖是一種剛性需求,需求彈性相對較小,且有限的資源被少數市場主體控制,這在客觀上容易導致壟斷價格的形成。在老百姓的邏輯里,一年前以燃煤價格作為供暖提價的參照系,一年后也理所應當隨著煤價下跌重新調整供暖價格,而不能只升不降,由物價部門單方面決定。
另一方面,它表明公眾的知情權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出現這樣一份降價聽證申請,根源恐怕在于民眾對供暖成本構成的不清楚。管理公共事務的物價部門,有義務滿足公眾這方面的信息需求。在筆者看來,以聽證會的形式對價格進行調整,既是對民意的尊重,也是對市場規(guī)律的遵循。
遺憾的是,我們從有關部門的反應中,更多地看到的是對于民眾利益訴求的漠視。據媒體報道,蘭州市物價局不僅未對煤價與供暖價格變動的關系給出令人信服的解釋,還稱民眾感覺到的煤價下調只是“錯覺”。
實際上,隨著供求的變化而變化,有升也有降,才是健康的市場價格機制。聽證會,不能只是“聽漲會”,總得有些“聽降會”吧。
同是供暖價格升降之爭,河南駐馬店的經驗很值得蘭州市物價局借鑒。經過10月13日的城區(qū)供熱價格聽證會,與會的20多名來自社會各界的聽證代表一致認為供熱價格該降,如不出意外,今冬該市供暖價格降幅將接近30%。
冬天就要來了,蘭州市民期待的降價聽證會還有多遠?評論員 易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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