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擬安排430億元,用于補助低保住房困難家庭的實物廉租房建設。同時,選擇一些有條件的地區(qū)進行試點,把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作為現(xiàn)階段我國保障性住房的兩種主要類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再次同時被作為重點扶持和發(fā)展的方向提上政府的議事日程。
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關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討論卻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聲音。分歧的核心恰恰就圍繞著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展開:兩種保障性住房,究竟誰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手段?在國家已經明確投向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數(shù)千億元投資中,究竟誰該占更大的比例?代表委員眾說紛紜。
是抑制房價還是打壓市場?
“多蓋一些經濟適用房是有效抑制房價的最好辦法,要利用國家政策和市場宏觀調控雙管齊下?!比珖舜蟠?、黑龍江煙草工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王殿貴說。
和王殿貴一樣,采訪中許多代表和委員都認為,建設經濟適用房,不僅是讓居民有買得起的現(xiàn)房,更重要的是讓房價回歸理性和正常。
對于上述看法,全國政協(xié)委員、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征認為,房價的高漲是許多市場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靠增加廉價住房的供應量并不能有效地解決房價問題。
是“居者有其屋”還是“居者有其產”?
對于城市居民的住房保障問題,全國政協(xié)委員、北京電影學院院長張會軍提出,不僅要考慮其基本保障性,而且要考慮適用性。
許多代表在支持經濟適用房建設時均認為,雖然它不是解決基本住房保障的最佳辦法,但是對于滿足中間人群的住房需求無疑是很好的選擇。
對此,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城市建設控股集團總裁于煉則表達了不同的意見:“我們首要解決和實現(xiàn)的是‘居者有其屋’的目標,而不是‘居者有其產’?!?
于煉建議徹底取消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的開發(fā),甚至可以考慮將廉租房向完全不收取房租的“零租房”方向發(fā)展。
住房保障要遵循市場規(guī)律
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之所以引發(fā)爭議,很大程度上在于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的制度缺位,從最初的分配不公,到后來的豪華型、大戶型經濟適用房建設,再到目前的郊區(qū)化、邊緣化……
2008年,北京朝陽區(qū)的一個限價房項目在選房簽約過程中,首批14000多戶限價房配售家庭中就有2000多戶家庭放棄了選房,多數(shù)人棄選的原因是因為限價房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
代表委員們的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之爭暴露出了我國在解決住房保障過程中仍然必須面對,而且亟待解決的問題。“作為房地產市場的一部分,作為一種商品,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同樣要尊重市場的規(guī)律?!庇跓捳f。